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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2022年工作要点

所属分类:专委会动态     阅读次数:1017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11-30

    2022年陕西省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基本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特别是习近平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省关于基础教育的决策部署,以提升基础教育高质量为核心任务,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为强大动力,以促进公平优质发展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课程教学为核心,以队伍建设为保障,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教育评价为牵引,以落实“双减”、加强“五项管理”、打造“三个课堂”等为重点突破点,深入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指导教育教学实践,为我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决策提供咨询。

一、加强自身建设,为履职提供有效保障

1.加强政治建设。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及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

2.夯实组织建设。强化教指委和各专委会委员的履职意识,围绕委厅重点工作和基础教育领域重点、热点问题,提出若干有较高质量的咨询意见,各专委会每年不少于两份。召开1—2次学术研讨会或者高端论坛,扩大受益覆盖面。各专委会每年总结发现1—2个典型案例,报省教指委。

3.深化制度建设。严格落实《陕西省基础教育教学指导专业委员会章程》,完善教指委和各专业委员会体制机制建设,定期召开省教指委主任委员会议和秘书长联席会议。

 4. 建设专门官方网站。依托陕西省西安中学智慧校园系统和官方网站,遵循统筹规划、资源共享、需求主导、实用高效、融合创新、保障安全的原则,建设陕西省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官方网站,各专委会按网站模块要求,定期发布工作简报,上传调研成果,做好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和评比表彰。

5.强化保障措施。各专委会要为开展日常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员、场地、设备和经费支持,加大保障力度。

二、深化综合改革,促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6.以教育评价改革牵引教育综合改革。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推进教育质量评价改革,对“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的落实情况进行调研。

7.加强教育教学课题研究。聚焦新课程改革、教育评价改革、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双减”落实落地,加强理论与实践的深度融合,加速科研课题成果转化应用和推广,扩大优秀教育教学成果的辐射面,各专委会全年结题课题不少于2项。

8. 完善基于核心素养的课程体系。构建包含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综合实践活动等在内的学校课程体系,积极探索促进国家课程校本化、个性化的方式方法,梳理并提炼课程改革发展的陕西经验。

9.建立常态化培训制度。统筹规划,加强教师师德修养和专业能力培训,提升新时代人民教师立德树人的本领。

11.组织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比赛。以“上好每节课”为宗旨,以中小学精品课程培育认定和中小学课堂教学创新大赛为载体,推进教师、教材、教法改革,提高教师建设模块化课程、实施项目式教学的能力。

12.指导教师创新教学方法。适应“互联网+教育”的发展需求,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坚守教学“主阵地”,打造高水平、结构化教师教学创新团队。

13.对农村地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山区等基础教育薄弱地区开展教师培训、教学工作专题分析、先进教学案例推广等教学指导帮扶行动。各专委会每年组织1—2次有影响的帮扶行动。

三、坚持问题导向,把握新时代教育内涵

14.指导“五项管理”落实。受教育厅委托,各专委会组织委员和专家深入基层学校,指导落实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五项管理,并将好的作法和典型案例报教指委,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推广实施。

15.调研推进“双减”任务落实落地。启动“双减”工作专题调研指导和举办“双减”系列论坛,聚焦课堂,着力提升学校教学质量;研究作业设计,指导分层分类施策,注重个性化学习,提升办学质量。各专委会重点调研3—5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的实施方式、组织形式、管理制度、保障机制及社会资源开发利用等,对区县基层学校课后服务的好做法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推广。

15.推动“三个课堂”开展。组织专人以问题为导向,研讨分级分层、相互协调的“三个课堂”总体推进方案。鼓励各地市探索形成区域推进“三个课堂”有效经验,遴选一批“三个课堂”典型案例,在年底全省“三个课堂”总结现场会上宣传和推广。

16.积极推进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领域的工作进程,开展“教会、勤练、常赛(展)”艺体教学实践的指导工作,组织多项艺体专项赛事和展演活动,加大艺体教师业务能力的培训,组织以农村学校体育、美育教师为主体的教师培训工作,开展城乡学校艺体工作的交流,推动我省中小学校体育、美育工作。

17.加强义务教育新课标培训指导。加强实践教学的指导,处理好通适性与差异性、典型性与时代性、全面性与个性化、规范性与灵活性的关系;指导做好义务教育九年一体化各学段间的衔接,引导变革教学方式,培养创新人格。

18.深入研究新高考改革。落实新高考改革政策,研究分类考试、综合评价以及多元录取等方面内容,对高考新政下的有关选课走班、生涯规划、综合素质评价等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形成具体操作指导方案。

19.承担省教育厅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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